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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办法

  (一)奖励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10和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受理部门。
  (二)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企业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申请。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具体受理部门(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企业大道56号楼二层,电话:87162521,联系人:刘晨)。
  (三)材料审核:由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开发区统计局、联合招商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合出具审核意见。
  (四)资金拨付程序: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审批和拨付。
  五、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
  (一)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奖励高层管理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二)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审计局和开发区统计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如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开发区管委会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本办法由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统计局、联合招商办负责解释。

  附表:
  201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生产经营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

纳税所在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企业主要经营范围

生产规模、主要产品及应用行业或领域

企业在同行业中的水平和地位、主要业绩及取得的主要认证

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工业产值(亿元):

2010年

2011年

2011年比2010年增长%

2012年

预计

2011年其他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资产总额(亿元)

销售收入 (亿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上缴税金(万元)

国税(万元)

地税(万元)

开发区统计局审核意见

开发区统计局

(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招商办审核意见

联合招商办

(盖章)

年  月  日

开发区发改局审核意见

开发区发改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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