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10和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受理部门。
(二)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企业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申请。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具体受理部门(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企业大道56号楼二层,电话:87162521,联系人:刘晨)。
(三)材料审核:由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开发区统计局、联合招商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合出具审核意见。
(四)资金拨付程序: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审批和拨付。
五、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
(一)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奖励高层管理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二)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审计局和开发区统计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如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开发区管委会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本办法由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统计局、联合招商办负责解释。
附表:
201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企业 基本 情况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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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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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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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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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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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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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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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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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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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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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传真: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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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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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主要产品及应用行业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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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同行业中的水平和地位、主要业绩及取得的主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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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 工业产值(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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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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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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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比2010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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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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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其他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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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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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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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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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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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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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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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统计局审核意见
开发区统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联合招商办审核意见
联合招商办
(盖章)
年 月 日
| 开发区发改局审核意见
开发区发改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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