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林办字〔2008〕20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大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大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联席会议关于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确保我市林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庞维德 局长
副组长:周振雷 副局长
王凤英 纪检组长
成 员:栾景玉 办公室主任
徐 冬 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姜永利 林政处处长
倪伟东 林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解 萍 退耕办副主任
李陆宙 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在市联席会议工作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排查上报的重大集体访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化解意见和建议。
(二)人员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栾景玉担任,主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案件排查接待材料的整理,向涉案单位交办案件并督查督办、综合协调以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上报和登记工作。
二、工作安排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4月30日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即:
1、自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5日)。市林业局、各区市县林业局要对2007年以来的林业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特别是集体访案件要列出名单,写清诉求理由,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化解矛盾的时限、方案和步骤。对所排查出的案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2、责任落实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对于在自查阶段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除实行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包案外,必须将案件落实到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各司其职,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