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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2)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0.01元/㎡/月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0.02元/㎡/月
  (4)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0.01元/㎡/月
  (5)亮化维护及电费。0.02元/㎡/月
  (6)监控设备维护及电费。0.05元/㎡/月

绿化养护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新建小区绿化率:  

10%以上0.05;
  20%以上0.08;
  30%以上0.10。

按市园林绿化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清洁卫生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单元门以外。

0.2

(1)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箱、桶及垃圾进行管理;0.08元/㎡/月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0.08元/㎡/月
  (3)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0.03元/㎡/月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

  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0.01元/㎡/月

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单元门以外。

0.2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0.05元/㎡/月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0.1元/㎡/月
  (3)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0.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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