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建柱 香水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浙军 儒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承发 延庆镇镇长
马建波 县流管办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法制订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县财政局:负责为物业服务项目中需要由政府进行补贴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监管。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执行《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老旧小区严格按照“菜单式”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服务不达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将其计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良信息系统。
(四)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为物业服务企业用人提供政策支持。
(五)县市政市容委: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下水管道的日常维护、更新和改造。
(六)县卫生局:在物业小区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活动。
(七)县城管大队:负责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对住宅小区内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且属于城管职能范围的市容、园林、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规划、施工现场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活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纠纷;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九)县流管办:负责监控设施的安装及管理。
(十)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由专业经营单位依法承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附件2:
政府补贴项目及标准
序号
| 补贴类型
| 补贴项目
|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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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维修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 绿化维护
| 9元/实际绿化面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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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硬化
| 1元/建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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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维护及电费
| 0.02元/建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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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维护及电费
| 0.05元/建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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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委会
| 用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 按小区住户规模进行补贴:
500户以下:1万元/年
500-1000户:1.5万元/年
1000户以上: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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