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优扶强原则。重点扶持产业特色鲜明、集聚程度高、市场占有率大,创新能力和产业集群建设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相关产品产销量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出口规模占全市同类产品较大比重的产业集群和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创建出口基地,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产品群、拉长产业链,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和竞争力。
(四)布局优化原则。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各地要根据各自基础条件和发展实际,科学规划,优化出口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其对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市县共建原则。市级注重在贸易促进、贸易环境、政策支持等方面对基地企业进行引导帮助。各县市区政府和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三、突出推进出口基地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职责,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市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出口基地建设目标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认定市级出口基地,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县(市区)和宜昌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出口基地建设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筛选区域优势产业并制定扶持政策进行重点培育,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出口基地建设的相关扶持政策,认定本地出口基地。
(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地企业培育。出口基地是外贸转型升级发展的载体,公共服务平台是出口基地的核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关键是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提供可共享的设施设备和信息资源,为基地企业提供统一服务。各级商务部门要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出口基地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扶持资金,抓紧规划建设产品设计中心、公共试验检测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认证及注册平台、国际营销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公共展示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与出口基地相配套的、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地企业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产业链相关联的企业进驻基地,增强产业集聚度,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专业化发展能力;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为纽带,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使基地成为外贸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加强基地分类指导,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市商务部门根据各类出口基地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出口基地申报和认定标准,引导各地积极培育、创建出口基地。加强对出口基地的考核,建立出口基地准入、退出机制,对认定的出口基地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