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各县(市、区)要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纳入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3年底,全市每个乡镇(街办)都有1所公益性、普惠性中心幼儿园投入使用。经济条件好、生源充足且具备办园条件的村,可以独立举办幼儿园,生源不足的村,可进行联合办园,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三)加大投入,建立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从2011年开始,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3年要有明显提高。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实施重点项目工程。积极实施一批学前教育项目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重点实施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分年度按计划进行。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体系,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保教费,对特困家庭儿童给予资助,确保适龄儿童入园。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并重。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游戏为主,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建立保教质量监控系统,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

  控制幼儿园办园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规模控制在12班级以内,班额按照小班25人以内,中班30人以内,大班35人以内标准,逐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规模。加强学前班的规范管理。

  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和教育共同体建设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实施城乡“园对园”援助工程,开展骨干教师和园长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城乡之间、园园之间、区域之间“网络联园”活动,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的学前教育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加强早期教育指导。以社区为依托,构建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街道依托示范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等社区资源设立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为社区0至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