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事局、大连市公安局关于为北三市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通知
(大人发[2001]61号)
各区、市、县人事局、公安局,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北三市发展,鼓励和支持北三市拓宽人才开发渠道,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乡土人才,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快北三市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决定为北三市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
本通知所称非在职“五大毕业生”是指通过非在职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电视大学、函授大学、业余大学、成人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它正规办学单位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经“双向选择”就业者。
二、范围
户口在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辖区内。
三、程序
1、毕业生本人填写《审批表》;
2、所在单位审核盖印;
3、区、市、县人事局审核、盖印;
4、市人事局审核、盖印;
5、市公安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