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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荆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荆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荆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荆州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地沟油”犯罪。要主动摸排辖区内相关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火锅馆、食品摊贩等,围绕“收购、生产、销售”环节,全面收集摸排掏捞、粗加工、收购“地沟油”线索,细致排查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制作、销售食用油的犯罪线索,重点打击利用“地沟油”提炼生产销售食用油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重点打击整治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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