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办事,突出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城乡结合部,整治对象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企业,重点区域涉及天竺、仁和、马坡、牛栏山、后沙峪、南彩、李桥、北小营、高丽营、南法信等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结合2008年奥运会筹办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监管部门衔接,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重点单位,要“严查、严治、严管”,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重点产品,要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执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生产者必须负责召回,销售者必须停止销售。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分子,执法部门必须依法严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结合2008年奥运宣传活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展现“新北京、新奥运、新顺义、新发展”风采,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协同配合,信息交流。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每周分别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重要信息、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
六、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9月10日-9月15日)。召开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整治行动。
(二)实施阶段(9月15日-12月15日)。各镇、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以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报送整治工作信息;10月25日前各单位向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阶段整治工作总结;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牵头部门结合各自工作目标和任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总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