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部门、行业和镇、街道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以及渎职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法予以严肃追究。各镇、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考评奖惩等制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顺义区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对食品的各类污染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监测。将全部65大类食品纳入食品安全监测范围。
4.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贯彻《关于建立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内部协作机制的意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各级投诉举报机构的电话、信箱等,为投诉举报者提供便利,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协会、学会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工地、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监督、经营者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责任单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
(九)强化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按照法定条件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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