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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8日)废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顺政办发〔2007〕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

  二○○七年九月九日

  顺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新顺义、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主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区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顺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农委、区教委、区建委、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顺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产品质量(不含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作用,收到长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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