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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年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年审工作的通知
(大环发[2004]21号)


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防止危险废物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根据《大连市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04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大连市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附件1)。年审基准年为2003年。

  二、年审内容

  1、审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审查有无超越经营范围、违法经营的行为。

  2、审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按规定建立的工作制度或工作规程及其执行情况。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设施运营操作规程;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运营状况记录;设施运营监督检查制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载有每日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类别、数量、来源和处置过程等情况);安全工作制度;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3、审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如下行为:接收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处置的行为;接收的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时,未及时上报环保部门并通知产生单位进行改正的行为;未如实、详细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未按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未按规定存档期限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

  4、审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月报、年报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如下行为:未上报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月报表、年报表的行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月报表、年报表的行为;漏报、瞒报的行为。

  5、审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具体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业务技术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由经营企业自己负责;大连市固体废物管理处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后由固管处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核发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环保审计工作。环保审计是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回收工艺、处理、处置、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核查和审计,确定企业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从而对企业的环境状况予以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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