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8日)废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顺政发〔2007〕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顺义区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履行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承诺,尽最大人为努力体现“绿色奥运”理念,针对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顺义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相关调研及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奥运会前(2008年7月25日前)采取污染治理综合措施,奥运村开村(7月25日)至残奥村闭村(9月20日)期间(简称“奥运控制期”)采取污染减排临时措施,全面保障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顺义区具有良好的空气质量。
二、工作原则
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必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要符合全区统一的政策方针和指导思想要求,并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会制定的有关环境标准和北京市绿色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农委、区奥管委、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工业局、区林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市公安消防总队顺义支队、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园林服务中心、区环卫服务中心、区政府应急办、各镇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主管副职为成员的顺义区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区企业停产减排措施进行综合协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