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鼓励企业开展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种类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牵头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等
(2)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关闭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取缔非法生猪屠宰企业。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HACCP认证,对屠宰生猪实施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参与单位:区农委、区卫生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环保局、相关镇政府
3.规范食品流通环节。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不安全食品的退出和恢复。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将监控食品由目前的37类550多种扩大到65类3900种;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顺义分局
参与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卫生局、区农委等
(2)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药品监督局顺义分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卫生局
(3)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使奥运重点地区周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零售市场达到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相关标准。全面推行鲜肉、蔬菜批发、粮食、活禽、散装、预包装、早市等市场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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