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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奥运场馆外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相关镇政府

  (4)根据“关口前移”的原则,对人造板、溶剂型木器漆料、建筑内墙涂料、陶瓷墙地砖、石材、胶粘剂、地毯、家具等产品重点安排质量抽查,包括向奥运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提供材料标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

  (5)对工程进料进行全面监控。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

  (6)对室内施工现场材料进行监督性抽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

  (7)场馆建成后及室内装饰完成后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

  (8)对奥运工程场馆有关人员进行各类标准、规定的培训。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等相关部门

  (9)对施工工地外环境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奥运工地绿色施工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场馆内部运行团队、区奥管委、区建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相关镇政府

  (10)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其运输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及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农委、区工业局、区乡镇企业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北小营、马坡、南彩、牛栏山、仁和、南法信、李桥等镇政府,胜利、石园、光明街道办事处

  (11)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其运输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进行监控、防治。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农委、区工业局、区乡镇企业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北小营、马坡、南彩、牛栏山、仁和、南法信、李桥等镇政府,胜利、石园、光明街道办事处

  (12)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农委、区工业局、区乡镇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北小营、马坡、南彩、牛栏山、仁和、南法信、李桥等镇政府,胜利、石园、光明街道办事处

  2.测试赛、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工作任务。

  (1)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其运输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进行监控、防治。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农委、区工业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乡镇企业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北小营、马坡、南彩、牛栏山、仁和、南法信、李桥等镇政府,胜利、石园、光明街道办事处

  (2)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分别由相应层级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农委、区工业局、区乡镇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北小营、马坡、南彩、牛栏山、仁和、南法信、李桥等镇政府,胜利、石园、光明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局等部委出台的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出台的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工作意见及要求开展工作。

  十一、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二)办公地点:区应急指挥中心

  (三)工作目标:建立应急工作保障体系,负责测试赛及赛时运行阶段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任务:

  1.赛前备战期间的工作任务

  (1)组织、制定、修订奥运场馆外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2)指导各专项应急职能部门和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予以审查。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3)负责督促检查预案的演习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4)组织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应急办

  (5)负责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通信系统,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区信息中心、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6)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2.测试赛、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工作任务。

  (1)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负责各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2)负责收集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信息,根据要求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建议,并按预警发布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3)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建委、区地震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卫生局、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标准:

  按照奥组委、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颁发的文件和通过审定的方案、规划和计划开展工作。

  十二、效能督查工作小组

  (一)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二)办公地点:区监察局

  (三)工作目标:按照奥运场馆外围保障工作的总体进展安排,在测试赛、奥运会及残奥会赛前备战期间和赛时运行期间,围绕各专项工作小组的具体任务和所有涉及到的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中心)的工作职能,全面开展效能督查工作,促进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清晰明确、职能充分发挥,措施具体有力,任务按时完成,督查效果明显,为全面落实外围保障各项工作,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有力的监督氛围。

  (四)工作任务:

  1.赛前备战期间的工作任务。

  (1)根据外围保障工作专项小组的设立,成立若干个效能督查小组,分别对各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任务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事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市政管委、区综治办、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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