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20.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要不断完善高品位、高质量的文化、体育、学校、医院等配套生活设施,满足投资商的社会生活需求。此外,要大力发展和引进社会中介组织,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培育与企业发展相关的配套行业,为企业生产、销售创造有利条件。
21.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要切实加强网上互连审批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不断完善投资选址审批时的一条龙服务、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企业开工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切实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全区招商人员要秉承“亲商”意识,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服务标准,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率、全天候的优质服务。探索建立对重点投资项目和客商的VIP服务机制,协助解决投资企业和高层管理人员非生产方面问题。
22.落实与企业对话联络制度。按照诚信服务、降本增效的原则,抽调招商人员经常深入到各投资企业,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听取客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
七、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招商引资顺利开展
23.探讨土地利用考核办法。按照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对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实施“请退”制度,对发展后劲不大或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加以限制或排除。重点要探索针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考核办法,促进土地的有效流转和高效利用,为招商引资拓展新的空间。
24.建立全区重点项目联审制。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起项目推进联审制度,对重大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联审决策。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投资项目尽快落户入驻。
25.认真落实企业财政贡献奖励政策。各招商单位要积极落实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制定的《顺义区财政贡献突出企业奖励办法》(顺财〔2005〕39号),激发企业决策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我区投资的积极性。
26.逐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投资领域。对道路、桥梁、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各类资本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