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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落实扶残助学的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改善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特教学校办学标准和教育质量。针对适龄重残儿童少年入学难问题,教育部门应采取“网络教育”和“送教上门”的形式,满足重残人的求知愿望。认真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三免一补”照顾政策和贫困家庭学生在中小学设立人民助学金及考入大专、本科予以一次性补贴的政策,使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进一步得到保障。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鼓励社会各方面捐资助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五)加强法律维权工作,努力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和救助。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环境整治过程中,积极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外来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违法犯罪的行为。加强贫困残疾人信访工作,重视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各级司法部门积极引导区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列入区、镇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全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规划,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在全区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党政领导联系残疾人困难户、助残结对和送温暖活动,大力倡导和推进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贴心人服务队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科技助残、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各镇、街道办要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为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的内容,营造全区共同扶助贫困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探索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掌握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立足长远,综合统筹,深入开展“六大爱心助残工程”,将行之有效的扶助政策和措施制度化,为扶助工作提供制度和机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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