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8日)废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发〔2005〕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残联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
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20号),切实做好我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同步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紧迫感
顺义区户籍人口54.8万,其中残疾人口23167人,占全区人口的4.23%,其中,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有3083户,共3604 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通过组织引、基地带、资金帮、部门助、领导扶等措施,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从总体上看,贫困残疾人仍是社会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全区享受低保救济的3875户特困家庭中,残疾人家庭占58%。残疾人在读书、就业、就医、康复和生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满足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基本需要,使贫困残疾人与全区人民一道获得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富裕生活,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理清思路,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的任务和目标
按照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同步发展的要求,确定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出发点,突出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就业、教育、维权五个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取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