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化工、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环保局,局属各分局:
现将大连市化工、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大连市化工、电镀行业环保专项
检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发生了数起因倒卖、倾倒化工废液、废渣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给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大连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环专办发〔2007〕5号)中将化工、电镀行业列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化工、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化工行业
化工行业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精(蒸)馏残渣、各种化工废液、达不到产品标准的各种副产物、各种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废水处理污泥等。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各单位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申报种类、数量是否详实、准确,对故意谎报、漏报、瞒报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2.依法查处各单位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具有防淋、防渗、防流失等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是否签定处置合同;转移危险废物是否办理转移联单。
3.对于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溶剂加工提炼、废油收集炼制以及从事化学品盛装容器收集的单位(黑窝点)进行彻底清查,坚决取缔违法经营场所。
(二)电镀行业
电镀行业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电镀槽液、废酸碱、废水处理污泥等。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各单位相关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对于未经审批的电镀项目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查处擅自改建、扩建、增加镀种的电镀企业。
2. 依法查处各单位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具体内容同化工行业检查内容第2项)。
3.检查电镀废水处理情况。对电镀废水超标排放和采用渗坑排放的单位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故意偷排电镀废水的单位予以重罚,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