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范围内编报空编使用进人计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进人计划;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空编使用进人计划数办理人员录(聘)用、调动手续;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录(聘)用、调动通知及时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编制政府预算、核拨经费;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记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库共享。
(三)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市本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性质和编制(含编制控制数)、职数、实有人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各单位的编制数、职数、实有人数,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
六、事业单位
1. 台州市外国专家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2. 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1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
3.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