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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和市长热线;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承担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组织办理局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与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牵头局行政应诉和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承担局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国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动态的收集、综合和研究工作;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局行政审批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三)公务员管理处(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审核。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全国、省部级及市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审核市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省部属在台单位分配指标;负责市直和省部属在台单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审核发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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