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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联合会审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预审文件后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申请;
  (二)由区发展改革委拟请示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情况征求市规划、市环保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规划意见函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核准;
  (五)取得市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后,到市政府办理批准征地及农转用手续;
  (六)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开工计划表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八)项目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专业部门手续;
  (九)项目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到区建委办理(上报)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十)由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四、需进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
  (一)按新征(占)地流程,取得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土地一级开发批复,之后到市规划委办理规划意见书;
  (二)经市政府批准征地及农转用手续后,对土地进行一级开发;
  (三)项目单位从土地交易市场拍得土地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项目批准文件;
  (五)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开工计划表后,项目单位到市规划委办理规划意见书,并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七)项目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专业部门手续;
  (八)项目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到区建委办理(上报)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九)由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顺义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区建设项目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友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庆芸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刘永发  区建委主任
  赵贵恒  区市政管委主任
  孙桂祥  顺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董占云  顺义规划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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