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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义区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供给预案的通知[失效]


  第十七条 顺义工商分局、顺义公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等单位要不断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 如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则采取全区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全区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区粮、油、盐应急供给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 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区政府主管商业副区长

  成 员:区发展计划委、区商委、区农委、顺义公安分局、顺义工商分局、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交通局、一商局、二商局、区市场经营管理中心、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农发行顺义支行、区供销社、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盐业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油、盐应急供给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油、盐供给方面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委主任担任。

  指挥部下设粮食应急供给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粮食供给方面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形势判断供给紧急状态,提请区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供给工作。

  3.审定和批准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区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1.指挥:负责全区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搞好工作衔接。

  2.区商委、区发展计划委、区农委:负责协助区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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