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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义区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供给预案的通知[失效]


  第六条 各收储单位要及时推陈出新,并切实做好防霉、防盗等工作,确保所储存的粮油储得住、调得动、品质好。所储存成品粮油的数量、质量,由区商委、财政局、粮食局负责监管,并由区财政局按市储备粮油费用标准给予存储费和所占资金利息补贴。

  第七条 本区作为粮食半产半销区,须保证一定的粮食自给能力。当前应稳定20万亩小麦及饲料生产面积,确保满足全区50%的面粉和10%的饲料原粮供给量,并预留5-8万亩的粮食生产面积,一旦需要,可迅速恢复粮食生产。

第三章 市场监测和预警

  第八条 市场监测。以区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区15个网点的粮食供给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由区粮食局6个粮食收储企业、区供销社5个镇级农村连锁店(超市)和石门粮食批发市场、鑫悦面粉有限公司、北京禾天力工贸有限公司和众望粮油食品配送中心共同组成。以北京市商业信息咨询中心顺义分中心的信息网络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区的油、盐供给监测网络。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各监测单位要定期上报有关市场动态。正常情况下,每月刊发1期《粮油信息》。特殊时期,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警示制度。区商委要通过全国、北京市粮油信息网等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市、全国及国际市场供求信息,并及时向区域内商业企业反馈,指导企业正确判断市场行情,做好储备工作,应对市场变化,保证供求平衡。

  第九条 预警。当粮、油、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涨幅达到20%左右时,区商委应及时向区政府提交市场价格信息分析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区商委应请求区政府启动预案:

  (一)本区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买,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油、盐供应紧张,主要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区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急剧波动,出现供给危机。

第四章 预案启动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 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区商委向区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区粮、油、盐储备和设立区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经区政府批准,本区进入粮、油、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或单一品种应急供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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