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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3.对在建、在征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普查、清理。要通过普查摸清征而未用半拉子工程的闲置项目用地,依法收回处置。要摸清空置商品房的项目和数量,摸清别墅等大量占有土地资源项目用地情况,为实现合理供地,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4.对已认定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进行普查、清理。要严肃执法,对那些查而未处的项目,要结合这次治理整顿抓紧落实,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追究刑事、行政责任,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5.对违法违规交易进行普查、清理。要把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对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供地项目作为重点,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采取各镇自查和区有关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镇自查自纠为主,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为辅。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镇自查情况的抽查工作,时间从3月20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10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国土房管局在全区各镇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各镇、各开发区要根据区国土房管局的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进行此项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组织制定本区域内的治理整顿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建立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报区国土房管局督查办公室备案。

  (二)学习和对照检查阶段(3月11日-4月10日)。各镇要认真学习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充分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近年来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深入学习,特别要着重学习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新实施的几项土地政策、法规,学习土地市场管理的基本制度(建设用地总量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可查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梳理、分析原因。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干部和管理对象宣传这些法规、政策和制度,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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