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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做好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08]11号)的精神,为依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本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参与,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在本区得到切实执行。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各类从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围绕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应急联动平台体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与宣传
  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宗旨、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使各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区安监部门要开展应急管理专项培训,督促各生产企业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和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故的技能。区政府法制办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并指导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区法宣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有关宣传普及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区新闻办组织落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画册、挂图、墙报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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