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职责,充分整合与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优化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和管理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三)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滚动发展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三、总体目标
加大合作医疗区级统筹力度,提高合作医疗公平性和共济性,在不增加政府投入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引入市场保险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到2009年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实现“区管区办”,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补偿水平
1、将本区农民的外来婚嫁配偶纳入合作医疗保障范围。
2、将5000元以下住院补偿纳入区级统筹管理,统一补偿标准,补偿比例从不低于40%提高到不低于60%,封顶线从45000元提高至50000元。
| 0-20000
| 20001-30000
| 30001-40000
| 40001以上
|
一级医院
| 70%
| 70%
| 80%
| 90%
|
二级医院 | 65%
| 70%
| 80%
| 90%
|
三级医院
| 60%
| 70%
| 8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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