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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二)组织公众媒体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闵行报》、闵行电视台、闵行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滚动播出宣传口号,报道本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期间的各类活动情况。二是组织电视台及在公共场所电子宣传屏上播放《灾难的启示》、《危机的应对》等宣教片。三是编印并发放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包括宣传手册、宣传口号、宣传海报等。四是制作70块宣传教育版面,在全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进行巡回展出。
  (三)动员市民参观应急科普馆,开展应急专项演练
  一是本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将组织上海公安博物馆、上海地震教育馆、上海消防教育馆等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通过媒体宣传动员本区市民前往参观。二是组织专项演练。由区消防支队组织在大型商业设施仲盛商业中心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由区民防办组织开展居民小区防空袭人员紧急疏散掩蔽演练。
  五、组织领导
  此次宣传月活动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区应急办主办,区司法局、区安监局承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区民防办、区新闻办、区消防支队等单位协同开展宣传活动。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区成立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六、任务分工
  (一)区应急办承担总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等工作。
  (二)区安监局承担制订相关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咨询培训活动。
  (三)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区安监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负责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宣传,并提供相应的应急知识宣传资料。
  (四)区教育局负责完善全区中小学校应急预案,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应急防护知识教育演示,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海报。
  (五)区新闻办负责组织召开媒体协调会,落实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区应急办会同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等单位组织专项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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