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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取缔无证无照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1、重点行业:美容、美发、沐浴、足浴。
  2、重点区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首善之地内、区购物放心街和主要商业路段以及上述行业无照经营集中的区域。
  3、重点整治内容:无证无照经营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的违法行为,以及在上述服务场所内的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食药监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房地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规划局、区整规办、区综治办等部门参加的取缔美容、美发、沐浴、足浴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相应成立上述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将职能工作与此次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本实施方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情况上报和工作指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1、区工商分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整治方案的制定、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整治情况的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对无证无照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排摸,并依法查处取缔美容、美发、沐浴、足浴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2、区卫生局:配合工商等部门对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进行排摸;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
  3、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场所内的卖淫、嫖娼及从事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配合工商、卫生部门对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排摸;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配合城管执法等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4、区经委:对一些基本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有序疏导,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5、区食药监分局:依法查处美容、美发、沐浴、足浴无证无照经营中销售、提供不符合卫生标准、国家标准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超越认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查处出租、出借、转借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的非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者的违法用工行为。
  7、区房地局、区规划局: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属性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对无证无照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的违法建筑配合区(镇)拆违部门拆违需要,进行认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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