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阶段性要求,不断调整、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措施,确保各种应急预案启动迅速,安全有效。
第三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1、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连续集中救助行动,每天24小时不间断,及时发现,即时救助,净化环境,维护稳定,确保集中救助的良好效果。
2、健全社区救助工作机制。根据“点面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的方针,建立以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为骨干,以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为基础,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补充的区域救助工作机制。
3、委派警员入驻区救助管理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2名公安民警入驻区救助管理站,维护救助管理站内治安秩序,并对受助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4、建立应急机制,妥善安置各类受助人员。区救助管理站要充分预计集中救助期间受助人员骤增、市统一安置难、大量受助人员滞站等情况,做好增设临时救助场所、增添工作人员等应急准备,确保“收得进、容得下”;同时,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受助人员特别是病残、老年、未成年人等其他行动不便受助人员的跨省返乡护送准备,确保“流得出”。
七、部门职责
(一)区迎世博600天行动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迎世博600天行动要求,配合做好对本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区综治部门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要求,结合“平安社区”建设,负责对本区各有关部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有关工作措施,促进条块力量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对工作不力、街头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区民政部门
1、制定上海世博会闵行区救助管理工作方案。
2、会同区公安、城管部门组建救助服务队,做好救助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安排,参加街面救助、巡察工作。
3、对各类接报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由区救助管理站及时通知救助服务队赴现场予以处置。
4、加强区救助管理站内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根据救助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求助人员的身份甄别、饮食、卫生、疾病防治、进出站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5、做好受助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驻站民警对受助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劝说受助人员尽快返乡、不再重返街头;通过改善伙食、丰富文体生活等方式,让留站受助人员安心接受救助;对老、弱、病、残受助人员开展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