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绿化市容局拟订的《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闵行区“十二五”期间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主管单位负责、属地化推进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试点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运、末端处置和系统化、资源化运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市的要求,着力构建固体废弃物“大分流、小分类”的全程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大分流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居住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置的小分类处理系统。进入卫生填埋末端处置设施的日常生活垃圾,以2010年为基数,每年减少5%,力争“十二五”期末,进入老港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在日均1800吨以内,人均减量达到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分类领导小组”),区分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各成员单位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区分类办下设4个专业推进小组,一是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组建;二是企业、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经委牵头组建;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机管局负责牵头组建;四是学校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应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区域的日常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