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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有关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共租赁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分配、人才引进等政策的公开。适时向社会公布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人保局、区法制办等)
  (五)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区国资委等)
  (六)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行政收费项目,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等信息。完善行政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按照依法分类、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逐步完善社会捐助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工商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区农委、区民政局、区审改办、红十字会等)
  (七)推动基础政务数据信息公开。配合“智慧闵行”建设,依托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并向社会有序开放。积极推动实有人口、土地房屋、大联动工作、电视模拟信号转数字信号等公共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和应用。(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工商分局、区房管局、区文广局、区联动中心等)
  (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区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等)
  (九)加强城市运行管理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联动中心、区统计局等)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信息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十)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拓宽申请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收费制度。建立健全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会商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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