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闵行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监察局拟订的《2011年闵行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上海市纪委《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计划》(沪纪[2011]96号),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根据市各相关部门汇总、发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区各相关部门汇总梳理各自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依托互联网,区门户网站管理中心负责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统一平台的建设,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编码规范(试行)》及有关制度要求,对本部门审批、管理领域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该平台进行集中公开。在此基础上,由区门户网站管理中心负责在区政府网站统一设立专栏,面向社会提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服务。有部门网站的单位,无需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只需增加区政府网统一专栏相应的链接。
(三)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从业单位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利用区政府网站,按照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设立专栏,公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探索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我区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行政审批、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
(二)统一规范,条块联动。区各相关部门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据职能,梳理各自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明确责任、建立制度、确保人员,细化和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加强行业监管,注重条块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