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科教文卫系统使用安全管理。区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水务等部门加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行业安全监管,督促所辖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配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
(四)加强运输环节安全监管
1、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区建设交通委委托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闵行办事处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工作,评估的结果与行业退出机制有效结合,对部分车况差、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标志标识安装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集中治理。积极引导、扶持品牌运输企业发展。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入门槛,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2、加强禁(限)行区域监管及专业配送。区公安分局结合货运机动车现有限制通行措施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禁止、限制通行区域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区建交委引导实施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高纯度一氧化碳、汽油、氰化物、氢氟酸、丙烯腈等重点品种(类)运输品牌企业专业配送。
3、提高在线监控率。区建设交通委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本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GPS全部在线监控。
4、完善GPS功能。区建设交通委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驶入禁行区域、安全防范区域GPS监控预警功能和超速等自动报警功能。完善本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控信息与区公安部门、区联动中心监管资源共享,为及时预警、快速处置提供支撑。
(五)加强处置环节安全和环境监管
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生产、储存单位对其废弃危险化学品立即规范处置。对自身没有处置能力的,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区环保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的监管。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
区应急办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会同区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按照《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快建立危险化学品及事故信息共享平台。区应急办会同区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设立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储备基地,加强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