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危险化学品行业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1]70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负有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减量、集约、受控”的总体原则,完成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提高经营、使用、运输环节准入门槛,巩固、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专业化处置,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职责分工
(一)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调整资金扶持等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准入管理、安全检查和技防升级。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对剧毒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路线和禁止、限制通行区域的规划。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水平。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