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要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业、公共场所和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五一”期间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3、各地要在“五一”期间,安排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做到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灵敏、处理到位。各地要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于4月28日前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
4、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与新闻媒体保持联系,一方面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曝光违反《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有力地震慑违法分子。
5、各地要于2010年5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联系人:王海光,电话:83603755,E-mail:wanghg2005@yahoo.com.cn。
附件:
2010年五一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 日期: 2010年 月 日
项目
| 餐饮单位和保健
食品经营单位
| 公共场所
| 供水单位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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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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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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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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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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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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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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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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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不合格食品(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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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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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重点检查的环节和食品种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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