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向社会通报批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闵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闵行区统计局
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六月
附件: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内容分解
|
内容
| 分值
|
节能 目标
(50分)
| 1
| 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
| 40
| 1、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2、 完成目标的90%
3、 完成目标的80%
4、 完成目标的70%
5、 完成目标的60%
6、 完成目标的50%
7、 完成目标的50% 以下
每超额完成10%加3分,最多加9分。
« 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 40
20
16
12
8
4
0
|
2
| 能源总量控制目标
| 10
| 1、 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2、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5 %
3、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10 %
4、 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15 %
| 10
5
2
0
|
节能 措施 (50分)
| 3
|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 10
| 1 、建立本地区工业万元产值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2、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节能工作
3、 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节能管理
4、 落实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
5、 认真参加区有关节能工作会议
6、 制定年度工业节能工作计划
7、 设立财政专项(配套)节能资金
| 2
1
2
1
1
1
2
|
4
| 节能目标分解落实
| 5
| 1、 节能目标分解到重点工业用能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