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惩措施
(一)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作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还要与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考核挂钩。
(二)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且达到优秀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结合全区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和奖励。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区政府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三)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在评价考核通报或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明确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区节能办。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区节能办负责解释。
附件:闵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闵行区政策研究室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闵行区统计局
闵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
附件:
闵行区镇、街道、工业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 核
指 标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节 能
目 标
(40分)
| 1
| 万元GDP能耗
降低率
| 4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以上得20分,完成70%以上得10分,完成50%以上得5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5分,最多加1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
|
节 能
措 施
(60分)
| 2
|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 4
| 1、建立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和推进本地区节能降耗工作,1分;
2、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落实专门人员和保障条件,2分;
3、建立本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机制,1分。
|
3
|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 2
| 1、分解节能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制,1分;
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核、定期公布结果,1分。
|
4
|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 15
| 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生产总值比重与上年度持平或上升,2分;
2、高技术产业产值占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工业产值比重与上年度持平或上升,2分;
3、完成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城市化地区2分,非城市化地区4分);
4、协助区有关部门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做好资金配套和人员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城市化地区3分,非城市化地区4分);
5、完成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第三产业节能目标(城市化地区4分,非城市化地区1分);
6、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2分。
|
5
| 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 8
| 1、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新增财力中增加节能工作的资金安排,4分;
2、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4分。
|
6
| 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 6
|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本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年度科技计划,1分;
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1分;
3、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1分;
4、建立和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节能技术产品的制度,1分
5、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2分。
|
7
| 重点企业、领域节能工作
管理情况
| 13
| 1、完成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重点耗能企业当年节能目标得3分,完成目标80%以上得2分,完成目标60%以上得1分,不足60%的不得分。
2、协助区有关部门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探索合同能源管理,3分;
3、协助区有关部门推进建筑施工企业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城市化地区为2分,非城市化地区为3分)
4、制定并完成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城市化地区为3分,非城市化地区为2分)
5、协助区有关部门推进重点交通用能单位节能管理,2分。
|
8
|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
| 4
| 1、贯彻落实国家、市、区节能降耗措施,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措施,1分;
2、开展并协助做好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2分;
3、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1分
|
9
| 节能基础工作
落实情况
| 8
| 1、严格执行区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1分;
2、确保能源统计力量、增加一名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3分;
3、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工作,1分;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分;
5、实施节能奖励制度,2分。
|
小 计
|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