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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五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五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上期交办字[2005]4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定于2005年3月29日(星期二)至4月7日(星期四)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五次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方式

  贯彻上级关于召开会议要尽可能利用现代技术提供的便利条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精神,为方便全体会员参加大会,减轻人员往返流动带来的负担,保证日常工作的照常进行,从会议任务的具体情况出发,总结上次会员大会成功在网上召开的经验,采纳大多数会员的建议,本次会员大会继续采用网上召开的方式。

  二、主要议程

  (一)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财务决算情况和预算方案报告。

  三、会议代表

  全体理事、全体会员为大会正式代表。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及质检机构的负责人,交易所各部门高级总监为大会列席代表。

  大会还邀请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上海证监局、上海市金融工委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的领导、交易所的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四、日程安排

  (一)即日起至3月28日为大会报到期,请在3月 28日12:00前填写《出席会议确认书》并寄送大会联络组(可先提供传真件,原件随后寄送)。

  (二)为便于代表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理事会工作报告》等文件于3月24日9:00先行上网,供出席会议的代表预阅。

  (三)3月29日(星期二)9:00大会正式开始,开幕致词及总经理工作报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等依次上网报告。

  (四)3月29日9:00至4月1日(星期五)12:00,代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大会各项报告在“大会文件”栏目中收阅;审议意见在“大会论坛”栏目内发表。为避免上网拥挤,请避让15:00-16:30高峰时段)。4月1日12:00之后发表的为非正式审议意见。

  (五) 4月5日(星期二)14:00大会作《关于大会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请代表审阅,并请会员代表填写《大会报告审议批准意见回票》,于4月7日(星期四)9:30前送大会联络处(先提供传真件,原件随后寄送)。每一会员代表,只能填送一份《大会报告审议批准意见回票》,如出现重复传送,则以先收到的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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