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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积极开展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各地要以省政府把十堰市、郧西县确定为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为契机,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鄂政发〔2010〕33号和十政发〔2010〕27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预案体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守场所、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处置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及责任制度等方面建设经验和标准,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化。

  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演练工作
  一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积极开展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市级完成14个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需要,修订和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并组织修订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要突出抓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的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等预案管理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从本地易发事件较多、潜在隐患较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着手,精心组织针对性强、切合实际、涉及面广的各类应急演练,县(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要继续抓好所属学校、医院、商店、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演练活动。

  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应急管理“一盘棋”思想,在强化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整体联动的有效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公安、卫生、气象、地震、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预警信息资源,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搭建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充分利用移动、电信、联通等信息通讯网络,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发布预警信息,为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前瞻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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