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十堰市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围绕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一案三制”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为契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规范基层应急业务工作,努力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快速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政府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暂行规定》(十政办发〔2010〕104号),与市委总值班室、市信访局、市行政中心保卫处一道,建立完善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处置规范、协调应对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缓解市行政中心接访的压力,化解非正常上访的不良影响。
认真抓好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认真组织排查、监控各类隐患点,着力建立普查登记、包保责任、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加强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期间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尽量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与总值班室一道,坚持24小时值班和特殊时期“双岗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信息报送网络,严格信息报送管理,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确保全市突发事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严格执行值班抽查制度,及时通报、上报情况,切实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