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
(一)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根据上海市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发展定位,按照《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确定的重点,对属于上海市重点领域的重点人才,在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优先办理(见附件四)。根据“十一五”期间杨浦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先发展科教为特色的知识型、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和以大学强势学科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按照《杨浦区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确定的重点,以及杨浦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实行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符合优先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引进现代服务、高新技术、投资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在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优先办理。对符合市、区两级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人才,在办理人事代理服务、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人才服务方面优先办理,逐步发展成上门提供服务。
结合杨浦实际,要进一步完善对符合人才开发目录人才的配套优惠政策。
(二)加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推荐,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参与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项目经理等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上述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沪手续时,优先办理。具体操作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引进人员办理流程》(附件五)。
(三)加大人才资助力度。设立杨浦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又称鼎元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拔尖人才及各类紧缺人才的开发、引进、培养、服务、奖励,高层次人才科研转化,科技创业人才资助等。申请与评审流程见《杨浦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鼎元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办法》(杨人才〔2007〕1号)。具体如下:
1、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进行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资助资金,最高金额为10万元;
2、高校、科研所在册硕士生、博士生创业、最后一年在读的本科生,是其创办公司中的最大股东,在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且携带的创业项目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可以申请科技创业人才资助资金,最高金额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