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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监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监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1999]3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监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1号)和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审计局《关于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区的实际,提出我区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

  今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部署和要求,在去年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基础上,深化认识、巩固成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根据中央和市的要求,在巩固和提高公检法和工商部门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工作的重点是教育、卫生、环保、劳动和社保、房地产、技术监督、计划生育、市政工程、广播系统、民防、规划、环卫等部门。区各有关执收、执罚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推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杨府办发[1998]50号)的规定要求执行,今年的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罚没款项和标准,均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规定取消的项目已全部取消,要求降低标准的已经降低,没有违反规定越权新增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

  (二)收费、罚款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立项后方可收取,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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