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0]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物价局《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投资者的初始成本,改善和优化区的投资环境,特制定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是为全区新办投资企业(个体户除外)提供咨询、服务、审批、发照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是我区发展经济、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窗口。各部门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在为引进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服务同时,严格执行“一门式”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认识按规定标准收费,有利于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要增强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引进与留住、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强化配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完成,一口收费”,真正使企业在我区“进得来、留得住、长得大”。
二、明码收费,规范行为
各部门在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的各项收费,均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新引进的企业全部纳入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范围。各收费单位应将有关的收费标准、频次、依据、对象等内容张贴在收费窗口;凡涉及的收费项目,均由上海市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机构实行“一口收费,内部结转”的办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另向新引进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收费人员须经物价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包括各类摊派、赞助咨询费等),如需变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则须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同意并送区招商服务中心后,方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