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教办〔2011〕4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新学期开学之际,三亚市博爱双语幼儿园1名男孩被遗忘在违规营运的校车内长达7小时而死亡。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个别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再一次给我省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急动员,周密部署,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把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的安全来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对于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中小学、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迫在眉捷必须抓好的重要维稳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最大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明确责任,排除隐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儿童不受任何侵害。要主动联系并密切配合当地综治、公安、文化、司法等单位对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穷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漏问题。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向当地综治委报告并明确责任,迅速开展整治。城市学校要寻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全力支持,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有民警在学校(园)出入口值勤,平时有警车在校园周边巡逻。
三、加强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