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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

  1、要认真分析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控制传染源的传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私房出租等外来流动人员集中地区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本市流动人口管理、劳动管理和防疫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2、强化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取缔街头无证食品摊贩、夜排档等;继续取缔地下食品加工场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3、全面落实饮水卫生管理,防止水源性爆发流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级水厂的监测,发现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改进。区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高层水箱的清洗工作,保证市民供水卫生安全。

  (二)预防和控制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分析预测发病动态。冬春发病季节要做好老年、儿童及体弱人群的免疫预防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学校、托幼托老机构、工厂、商场、办公楼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措施,发现较多病例时,采取环境消毒等措施,严格控制流感流行。区健康教育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增强市民防范意识。

  (三)预防和控制经血传播传染病及性传播疾病

  1、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切实落实血液、血液制品的检测和监测措施,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感染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肃查处。

  2、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通力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预防和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发廊、旅馆、宾馆、舞厅、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的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各级医疗机构以规范治疗为重点,为病人和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控制性传播疾病的蔓延。

  (四)预防和控制结核病

  全面贯彻落实《2001--2010年全国结核病控制规划》,针对结核病发病率逐步上升的趋势,以早期发现结核病人,提高因症就诊率和规范化治疗率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卫生防病网作用,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易感人群的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结核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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