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等工作。
5、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培训。
6、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
7、负责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的接转、存放和管理,协助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出国(境)政审和抚恤金、丧葬费申领等有关手续。
8、指导街道、镇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各街道、镇的工作职责
根据市军转办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行市、区、街道镇三级网络、属地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各街道、镇组织人事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本街道、镇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主要职责:
1、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组织关系的接收工作。
2、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3、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提供服务。
4、了解、反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等情况,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指导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涉及户口申报、预备役登记、组织关系接转、子女入学(托)、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等的,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政策规定,积极予以办理。
四、管理服务措施
(一)建立服务窗口
区人才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内,设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窗口,定时接待。
(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由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调整工作;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中心和各街道、镇建立信息工作制度,定期核查信息卡内容,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三)建立电子政务系统
在“21世纪人才网”和“杨浦人才网”上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电子政务系统,制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页,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
(四)开展就业培训与指导
按照“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区人事局、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军转干部的实际需求,制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计划,落实承训机构,开展就业形势、政策、专业技能等相关知识培训,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