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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文明办等五部门关于在本区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意见的通知


  三、申报手续

  各街道、镇通过调查摸底,对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户籍所在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经街道、镇残联初审,填写《上海市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对象花名册》报区残联审核同意后,可纳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范围。

  四、落实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

  各街道、镇文明办从身体条件较好、热心公益事业、且有较多空余时间的失业、退休、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合适的人员中选择志愿者。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列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志愿者。

  各街道、镇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好志愿者队伍,指导居委会与志愿者签订《杨浦区XX街道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协议书》。

  五、退出、转移、新增申办手续

  被服务家庭在接受志愿者服务期间,如户主自愿提出不再继续接受志愿者服务,或者被服务对象故死,街道、镇残联应终止志愿者服务。

  被服务家庭在接受志愿者服务期间,如户口迁移(因搬迁、婚嫁等),则由户主向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服务转移单》,由街道、镇报区残联备案,区残联及时将《上海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服务对象转移单》转交户口迁入区(县)残联。各街道、镇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被服务家庭,在及时报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帮老助残行动的对象。

  六、经费分担和申请手续

  由各街道、镇残联填写《上海志愿者“ 7259”帮老助残行动经费申请表》,向区残联申请拨付市、区二级筹集的经费。申请时,须同时附有本街道、镇具体实施方案和《上海市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对象花名册》。对纳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范围的家庭,每户每月补贴150元的,由市、区、街道(镇)按4:4:2的比例分担,按每户每月补贴150元的标准,下拨市、区二级的各40%的资金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匹配本级20%的资金,统一调配使用。

  七、设立帐户,建立档案

  区、街道、镇要设立“ 7259帮老助残行动”专门帐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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