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防病工作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2〕5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意见
为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进一步预防和控制急性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集体性食物中毒,根据市政府食品卫生联席会议暨夏秋季卫生防病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区的实际,现提出加强卫生防病工作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卫生防病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关心群众生命健康,重视卫生防病工作,把预防和控制急性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以及集体性食物中毒作为卫生防病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继续坚持大卫生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卫生防病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卫生防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和督查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道、镇的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除害、环境市容和健康教育工作,并会同区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联合执法行动。
区卫生局要当好区卫生防病工作的参谋,提高疫情监测和处理的能力,及时报告疫情发生情况、发展趋势,提出有效对策,为区的卫生防病工作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二、切实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协作,针对区卫生防病工作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薄弱环节,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及时消除疾病传播的隐患。
(一)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控制传染源的传播。区外口办要联合有关部门及各街道、镇,全面整顿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员的集居地、空置厂房和出租私房。凡违反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有关规定的,以及租借私房或集体用房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区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对房主和经营者进行处罚。要重点加强外来民工希望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条件的校办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