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04年区献血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4〕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卫生局《关于2004年区献血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2004年区献血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2004年区献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2004年本市献血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3]43号)精神,结合区的实际,提出2004年区献血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精心组织动员,确保献血计划完成
2004年的献血计划,按照市劳动保障局提供的职工交纳养老金人数(不包括协保人员)的5-6%比例下达,并由养老金交纳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血液管理部门负责公民献血的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镇要积极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社区可按社区员工、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和在本社区居住工作的外来人员总数的2-3%安排献血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志愿无偿献血者队伍
血液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杨浦卫生网站和社区健康教育网络,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建经常性、立体式的献血宣传渠道,运用生动事例,传播科学献血无碍健康的道理,倡导“自愿、无报酬”献血,普及血液安全的知识,增强健康人的“储血”意识,宣传献血后本人与家庭成员用血的优惠政策和献血与用血的有关规定,弘扬无偿献血人道互助的爱心善举和“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热血传情,健康相伴”的社会新风。要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献血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血液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中小学生的献血知识教育。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卫生工作者、高校学生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
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要求,积极参加志愿无偿献血,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血液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改进“窗口”服务措施,开设双休日、节假日对外接待,在献血和临床用血等方面服务于民。要继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实现人性化服务和系统化管理,继续加强区域内大学生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提高区无偿献血工作水平。